>
根据《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(修订)》相关规定,经学生个人申请、二级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审核、评审,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:
根据评审结果,拟2022级公费师范生4班石光颖、2022级公费师范生1班龚采柔同学为我系2022-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3年10月10日——10月12日(共3天)
如有异议,请予以公示期间实名向二级学院反映。
受理电话:18883911582。联系人:邹老师。
地址: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 电话:(023)62335597 邮编:400067
Copyright ◎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学前与艺术教育学院 渝ICP备15000484号-1 渝公网安备50011302000993号 技术支持:瑞秀科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