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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学院《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要求,经学生本人申请,评议小组民主评议,二级学院初审,全院共2人补申请困难认定,最终认定出特别困难2人。现将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24年4月8日-10日。
如师生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有效方式(如实名投诉等)向二级学院提出质疑、投诉。
受理电话:18883911582。联系人:邹老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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